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快递服务中心大楼(原南区浴室开水房)一楼场地招租(5年)

发布者:zbcg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JX2023ZL00054
项目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快递服务中心大楼(原南区浴室开水房)一楼场地招租(5年)
标的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快递服务中心大楼(原南区浴室开水房)一楼场地招租(5年)(出租底价:297.900000万元(总租金))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5-0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3-05-18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标的为江西农业大学快递服务中心大楼的一楼场地。挂牌价为5年总租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同致【2022】(房估)第TZF2022001929号评估报告。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4.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5.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承租方可以通过招商形式引进第三方作为主营业务之外的补充;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标的物整体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经营,更不得将场地分割成多个单元块租赁给他人经营快递点,否则管理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关停水电,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清场,未及时清场的物品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管理方有权作无主化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且须接受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管理监督考核。 8.水电费按商业标准向校水电管理中心缴纳水电费用,安装水、电表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承租方提供50铜芯三相进户电缆,超出部分如需扩容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承租后,承租场地门牌依据经营项目需求按照管理方批准格式、标准和型号去设计装修,营造良好的内外经营环境,场地承租到期后所有广告一律自行清除。 10.承租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快递服务统一工作计划,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快递市场整合及签约,为校方提供不少于6家快递服务企业,且须包括以下物流公司中的任意4家:顺丰、邮政(EMS、包裹)、京东、中通、申通、圆通、百世、韵达、天猫等。最终达到校内只存在“智能快递服务中心”一家快递服务状态。 11.承租方应安排校方一定数量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不少于10人/学期,每人助学时间不少于1个月且按规定支付薪酬。 12.承租方对智能柜、PDA等硬件设施建设投入量须根据师生需求情况、场地大小等自行设计,不能因设施设备投入问题造成长时间排队取件、揽件等情况。 13.承租方需建立相应的智能系统(含视频监控、人行道闸及智慧消防等),安排人员24小时负责值班值守,保障场所物品安全。 14.承租方入驻后,需维护好标的房屋周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清理标的房屋周边20米内环境卫生,严禁在公共场所摆设摊点。 15.南区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80㎡,服务中心需紧邻东面的南区学生食堂。 16.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以本标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任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4.近三年内在从事经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符,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其经营范围至少包括国内快递、物流服务、仓储服务(须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审计报告,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原件备查)中的一项。 6.意向承租方须具备相应的硬件和人员条件,拥有运营成熟的高校智能快递服务站点。(需提供书面承诺) 7.为保证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稳定经营,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3年以上高校智能快递服务经验(须提供经营高校智能快递业务的按例和相关高校服务经验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本信息披露公告未尽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可自行征询出租方,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发票开具所涉及的税费及本次租赁所涉及的其他政府税费,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0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出租方自合同签订及承租方交纳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521087、0791-88526621